周炳辰最落魄的那年,我跟他提了分手。他一天打三份工攢了半年才捧著戒指向我求婚。卻被我無情地砸在臉上,順著力道滾進了下水道裏。「周炳辰,這一個破戒指就要你不吃不喝存半年,嫁給你,是讓我跟著你喝西北風嗎?」「曼曼,我可以再多打一份工,我可以不睡覺,你相信我,我一定可以賺很多錢的,我求求你,不要離開我,好嗎?」「周炳辰我已經在你身上浪費得夠久了,我現在找到了更好的生活,你給不起。」我揮開他拽住我胳膊的手,走得決絕。後來,他功成名就,對我瘋狂報複。「蘇曼曼,她配後悔?她隻配成為一個低賤的玩物,生不如死。」他不知道,我得了絕症。如他所願。往後我的每一天都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