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最受寵的小公主,我從小刁蠻任性、無法無天。
直到十六歲時,對新科狀元沈彥之一見鐘情。
為了收他當駙馬,我拋棄了所有驕傲,沒臉沒皮癡纏了整整一年。
人人都說,在沈彥之麵前,連高傲嬌縱的鳳凰,也變成了聽話順服的家雀。
為了讓他高興,我一改從前的嬌縱,專心當個賢妻。甚至願意讓他將一起長大的農家女接進公主府。
直到看見沈彥之夢遊進了農家女的房間,我才知道,他早有妻室。
於是,我請旨要了十個俊俏麵首,從此沉迷酒色。
被休棄那天,沈彥之闖入宴席,發瘋趕走所有人。
高傲如他,語氣卻是從未有過的卑微:
「阿鳶,你願意喝,我陪你。你喜歡看跳舞,我也可以學。」
「隻是,別不要我,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