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獎典禮前一天,我本有望成為史上最年輕影後,卻被父母下藥賣給了對家公司。
他們侵犯了我,並拍攝視頻傳到網上。
我身敗名裂,失了影後,丟了合約。
絕望之際,是影帝小叔李賢,他告垮了對家公司,逼迫我父母道歉斷親,並承諾照顧我。
我愛上了他,鼓起勇氣告白,他驚訝後接受,約定十八歲領證。
可十八歲生日前一周,我卻聽到他和我父母的通話:
“上個月不是剛打過一百萬嗎?怎麼又來要?”
“沒了小月這顆搖錢樹,我們隻能依靠李先生您啊。李先生也不想讓外界知道,當年是您為了林婉兒,指使我們給小月下藥的吧?”
“住嘴,我隻不過是看你女兒跟當年的婉兒長得相似才留她在身邊。”
“等下周,我和婉兒結完婚,你們就把她帶走。”
原來,當年的一切都是他指使的,隻為讓他的白月光——林婉兒獲獎。
而我,不過是因與林婉兒相似的臉,便成了她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