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出差,央求我幫他清明掃墓。
我勉強答應。
但是當晚他便帶著親戚闖進我家,說我偷了他們埋在祖墳的古錢幣。
要麼賠償兩千萬。
要麼嫁給他六十歲的殘疾爸當作補償。
我憤怒想要報警,卻被身為未婚夫小青梅的閨蜜搶下手機:
“叔叔一家那麼可憐,你偷了他的錢,就該嫁過去照顧叔叔呀。”
我被逼著穿上嫁衣,幾個男人將我拖進“婚房”。
當晚,我絕望下自殺而死。
臨死前我聽到未婚夫和小青梅的對話:
“寶寶,當初我是為了氣你,才去追求那女人的,你看我都幫你教訓她了,別生氣了好不好。”
再睜眼,我回到收到未婚夫請求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