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忽然要來我的幼稚園上班,說嫁入豪門要從娃娃抓起。
被我發現她計劃將富豪四歲的兒子推入車流,再反手救下,以此感動富豪後,
我嚴令她收起那心思,做個人。
沒曾想就在當日,那富豪兒子因受了驚橫穿馬路,被一個女人救下。
兩個月後,女人就成了孩子繼母。
閨蜜嫉妒得發狂,說我毀了她的豪門夢。
趁著幼稚園午休時間,反鎖教室,一把火燒了十幾個孩子,還處處留下我的指紋,栽贓陷害於我。
我被極端家長潑油點火,燒成十級傷殘,不治身亡後,閨蜜拿出當初哄我立下的遺囑繼承我全部遺產,逍遙法外。
再睜眼,我回到了閨蜜說要來幼稚園當老師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