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接他的路上出了車禍,昏迷3天。
醒來時,江銘剛趕到醫院。
醫生叮囑他:“林小姐傷到大腦,記憶係統損害嚴重,無法修複,一定要避免受到刺激........”
可來到病房,江銘的第一句話是:
“林嫣,當年我們結婚隻是為了應付雙方父母,7年之約已到,我們好聚好散吧。”
我心頭一滯,痛到麻木。
想起7年前江銘追求我時,我以離家出走相逼才說服父母,嫁給他這個窮小子,一步步扶持他打拚出今天的事業。
可他以為我現在什麼都忘了。
但醫生沒有說完的是,我並不會立刻失憶。
而是在1年之內,逐漸遺忘所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