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閨蜜嫁給了我哥,我和閨蜜雙雙懷孕,做孕檢時,卻都查出了家族遺傳,孩子生下來會有一定的患病風險。 醫生勸我們放棄孩子,我聽到後當即打掉了孩子。 而閨蜜猶豫不決。 我看不下去,害怕以後對我哥他們是個負擔, 我好心勸到,“這個孩子以後會毀了你們的。” 她聽後咬牙同意了。 後來我哥出軌,他卻強詞奪理。“你不能給我生兒子,憑什麼不能讓別人生。” “不能生兒子的女人,還活著幹什麼!”小三也在旁附和, 我不忍心好閨蜜受委屈,打算和她一起找我哥 討回公道。 結果,她把這一切都怪到了我的頭上。 趁我不備時,活活按住我的頭拿麵湯將我嗆死,。 死後,他們把我屍體燒掉,騙我丈夫說是我自己不小心失火造成的。 丈夫整日鬱鬱而終,最後割腕殉情了。 兒子也整日鬱鬱寡歡,最後生病不治而死。 而他們,直接住進了我家中。 我氣得靈魂顫抖。 再睜眼,我回到了和閨蜜一起做產檢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