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回娘家的我因為在過年飯桌上多吃了一塊肉,一塊弟弟從他碗裏夾給我的肉。
媽媽罵我真能吃,又把肉夾走自己吃。
爸爸當眾打我一巴掌,說離婚女歸家讓他很丟臉,命令我必須跪求前夫複合。
我當然不同意,爸媽跟親戚通通說:“不複婚,那你就去死。”
好啊,那我死給他們看。
我赤腳跑出家,跑到湍急江邊一躍而下。
“姐,姐姐!你別犯傻啊!”
弟弟追了過來,也跟著一躍而下。
在水裏,我瘋狂推開弟弟,我是真的不想活了,活得太痛苦。
可是弟弟拚命拉我往河邊去,他推舉著我上岸,卻把自己永遠留在了江水裏。
是的,弟弟為了救我而溺亡了。
媽媽罵我,爸爸廝打我。
我活著,卻生不如死。
突然,我仿佛又聽到了弟弟的呼叫聲,我竟然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