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破鞋”。
1985年,因為江進安的爽約,我被幾個流氓褻瀆了。
心裏有愧的江進安娶了我。
但婚後40年,他始終沒碰過我一下。
在他心中我臟了。
婚姻不過是廉價的同情。
甚至留下遺囑也聲明不想和我合葬。
“我已經被葉楠拖累了一輩子,死後隻想要個清白。”
整理丈夫遺物的時候,我看到了1000多張照片。
都是江進安每年借故出差,偷偷和吳豔豔團聚的合影。
40年,他和白月光除了沒有名分,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了。
隻有我和寂寞度過了14600天。
再睜眼,我重回1985年。
這輩子,我不要名存實亡的婚姻。
自己的命運,自己來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