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家第一天,我媽就給我安排了一場相親。
去之前,她神神秘秘的拉著我。
“為了給你找個有錢的老公,我跟你那群七大姑八大姨吵了好久才搶來這麼一個尖貨,年收入好幾百萬嘞。”
“你可千萬不能把相親讓給別人啊,你閨蜜也不行。”
看她一臉認真,我配合的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
誰知剛坐到餐廳裏,我閨蜜就趕到現場說要幫我相親。
“黎黎,我是出於閨蜜情才來幫你鑒定渣男的,要是別人我看都不會看一眼。”
想著我媽的叮囑,我搖了搖頭拒絕了,並謝謝她的好意。
不曾想,晚上她直接帶著她狂躁症父親找上門。
說我不想和相親男繼續,留了她的地址,害她被侵犯失去了清白。
我還沒弄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就被閨蜜爸爸按在地上打。
媽媽也指責我,“我以為你平時說嫉妒麗麗比你好看是玩笑話,沒想到你真做的出這種事!”
我來不及開口,就被閨蜜爸爸活活打死。
死後,我媽簽了諒解書,轉身和閨蜜她爸結了婚,
閨蜜繼承了我爸留給我的財產。
再睜眼,我回到了去相親前三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