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年發了20萬的年終獎,被我爸在家人群裏大肆炫耀。
於是,表妹在元宵節這天找我借30萬開超市。
我忘記了讓她寫欠條。
借完錢之後,我卻突然被公司裁員。
去新入職的公司體檢卻發現我得了乳腺癌。
我爸說沒錢給我治病,於是我去找表妹借錢。
表妹守著後麵人擠人的超市,以沒有借條為由,拿出500塊打發了我。
我媽沒法隻能去賣眼角膜掙錢給我治病,卻因為拖得太晚依然沒救得了我。
死之前我才聽隔壁床的老人說,元宵節不能借錢,否則就把財運借走了。
我死後,我爸和我媽離婚,將眼瞎的她趕出家門,自生自滅。
而他則住進了表妹家裏,跟著表妹一家吃香喝辣。
我重生了,我要給冷血親戚點顏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