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七年的女友林菀白突然要我娶她。
我本想委婉拒絕,畢竟38萬的彩禮我才湊夠了30萬。
她卻告訴我其實她是京圈的名媛,不用湊彩禮了。
隻要入贅就可以了。
這些年,我一直省吃儉用,好吃好喝供她吃喝,不想她去外麵辛苦打工。
這一瞬間我覺得自己就像個小醜一樣。
我負氣分手。
她卻大張旗鼓追求我,讓我在眾人麵前下不來台。
最終我還是被她的錢打動了,入贅了,在京圈成為了一段美談。
直到新年除夕夜,我提前回家,聽到丈母娘勸諫她:
「既然你和懷川結婚了,你就好好和他過日子,你為遲舒做的夠多了。」
「當年你為了讓唯一的出國名額給遲舒,不惜製造一場假車禍,讓懷川不得不放棄學校的名額。」
「你怕他知道後報複,讓他入贅,你已經為遲舒做得夠多了。」
她苦笑:「不夠,遠遠不夠,遲舒值得世界上最好的。」
門外的我不禁苦笑,原來,她從始至終不愛我,貪圖我對她的好罷了。
既然她這麼喜歡為男人鋪路。
那我也該放過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