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女兒非要去影視城體驗短劇拍攝。
沒想到第二天,我卻在劇組群裏看到有人發了一張女兒頭發淩亂、滿身是血的照片。
我當即在劇組群裏憤怒質問:
「這是怎麼回事!誰幹的!」
一個美女頭像的女人秒回:
「不打她,怎麼釣出來你這個不要臉的狐狸精!」
說著,她直接發了張我老公帶女兒去遊樂園玩的照片,
同時還發了張她和我老公一起拍的結婚證圖片。
「臭不要臉的東西,大家都看到了吧,我才是正妻,私生女就該打死!」
劇組群頃刻間就刷屏了。
我擔心女兒安危立刻放下工作趕往影視城。
路上,我給助理打去電話,
「通知蘇銘馬上趕去影視城給我女兒下跪道歉,
順便調查下他這幾年的蹤跡,我要讓他淨身出戶!」
在我的影視城打我的女兒,這還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