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聽寒仰慕我七年。
他夜夜住在我的房內,讓我成為整個侯府最受寵的女人,卻不給我名分。
女兒五歲了,他沒有給我一紙婚書,就連女兒也不能喊他一聲父親。
直到我偶然聽見他與同僚之間的對話。
“你女兒都已經五歲了,還不帶回家,給令堂看一看?”
李聽寒麵無表情,“你不是不知道,我與瀟瀟在一起,隻不過是想刺激銀朱罷了。”
“至於瀟瀟,她心地善良,性子柔順,就算我這一輩子不帶她與孩子回到侯府,她也一定不會離開我。”
他可真算是看輕了我。
我掩上房門,立即一紙飛書出去。
既然不曾傾慕於我,反倒輕視於我,踹了就踹了。
他不配為人夫,也不配為人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