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和站街差不多。
肉體受折磨,靈魂被侮辱,24小時被糟踐得哪裏的皮都鬆了。
剛拉到大單,公司就逼我自願降薪50%,不然就要開除我。
老板唱白臉:“我們也是為你考慮,你入職就簽了競業協議,兩年內如果就職同類企業,要賠300萬,你拿得出來嗎?”
HR唱紅臉:“你要是辭職,我讓你進全行業的黑名單。”
因為競業合同,我的二次求職也屢屢碰壁。
走出公司大樓,我被佳景集團的少東家攔下。
“聽說你想換個工作,要不要考慮做我女友?”
“五險二金,月薪十萬,完美規避你的競業協議。還可以親眼看到你的前同事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