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風收養的妹妹私自轉走我卡裏的五十萬,我去找她還錢。
第二天,顧風卻將我們共用賬戶卡的流水打印出來甩在我麵前。
“七年間,給你過生日轉賬共計五萬六。”
“七個周年紀念日我給你轉了共計十四萬。”
“還有每月固定給你轉的一萬五生活費,七年零三個月,你自己算。”
“算清楚了就立刻把錢還給我。”
我一愣,顧風卻眼神涼薄,嗤笑道:“小沁轉走你五十萬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樣,你欠我的又沒錢還了?”
“這是你欺負小沁的代價,限你兩個小時內把錢還給我,否則公司你也別呆了,回家反省,往後兩年不許來找我,我也不會見你。”
兩年間,我沒有去找過顧風。
兩年後,我和新婚丈夫度蜜月,遇見顧風。
夜晚,他冒著雨在我們屋外求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