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家傳秘方治好了幾個人的不治之症後,一個女人突然舉報了我:
「就是他,沒有行醫資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不是有關於假一賠十的規定?我要求他十倍賠償我。」
「除此之外,我還要求他賠償我的精神損失,還有我後續的治療費用!」
我眉頭一皺。
當初如果不是看她情況最慘,患病部位就在臉上, 三分之二的部分被紅斑占據,還出現了角質化的情況已然威脅生命,我也不會出手。
而且我本就不是醫生,沒有行醫資格,也建議她去正規醫院治療。
至於給她的秘方,我非但一分錢沒賺,反而還倒貼不少。
一個月後,她跪倒在我麵前,哭著求我繼續給她治病。
我隻是微微一笑:「你忘了,我一直沒有行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