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爸爸因公犧牲,奶奶第一時間將失了魂的媽媽和我接回了老家。
到家的第一天,奶奶把最好的房間留給我們,事事操勞,不讓媽媽做任何家務,還反複念叨:“你是城裏來的閨女,這點事就讓媽來做,是媽對不起你啊,兒子命不好,讓你當了寡婦。”
“你放心,有媽在一天,我就不會讓你和我的乖孫子受半點委屈!”
所有人都說奶奶好,為了一個兒媳,不管不顧自己大兒子一家。
也因為如此,媽媽心生愧疚,不僅同意將爸爸的高額撫恤金借給大伯做生意,還把城裏的房子借給堂哥結婚,甚至把補償崗位也讓給了大伯母。
後來我媽病重時,我才發現,爸爸的撫恤金早就被他們揮霍了,城裏的房子也早就落戶到了堂哥名上,堂哥更是頂替我被保送上了大學。
我找奶奶質問,卻被他們聯合起來下藥害死。
再睜眼,我回到了爸爸因公犧牲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