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高考失利後,我被人曝光和生產隊長搞破鞋。
所有人都嘲諷我恬不知恥、不擇手段。
用出賣身體來換取返城的指標。
“林璐,你就是一個人盡可夫的表子!”
“呸!不要臉!”
男友和我分手,閨蜜和我翻臉。
我拚命解釋自己是被人陷害的。
但沒人相信,急怒攻心之下我跳河自殺了。
以死證明自己的清白。
死後我才發現,原來我是被男友親手送到生產隊長床上的。
男友以此為把柄威脅生產隊長,給他自己爭取了返城的機會。
而其實我已經被大學錄取了,但錄取通知書卻被閨蜜冒領了。
踩著我的屍體,男友返城進了國企,閨蜜讀了大學。
他們都離開了苦海,有著光明的未來。
隻有我的孤墳在荒山野嶺間無處話淒涼。
再睜眼,我回到了八零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