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3萬塊懸賞找貓。
未婚夫得知後,怒斥我瘋了:
“彩禮6萬6,你是一分都不肯退讓,找貓花三萬,你倒是眼睛都不眨一下!”
“你知道三萬塊,我媽得刨多少的地才能掙到嗎!不過就是一隻土貓而已,你要是錢多,可以拿去孝敬我媽,而不是浪費在貓身上!”
他爸媽更是直接衝到我家來罵:
“我們家娶的是過日子的女人,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公主小姐!”
“我兒子為了和你結婚,到現在還背著五六十萬的房貸呢,你有這個閑錢,倒不如先幫我兒子把貸款還了!”
我直接開懟:“我花我的錢,關你們屁事!”
男友氣炸了,直接拋出狠話,如果我堅持找貓,那就退婚!
我笑了,他不會覺得自己比貓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