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考編上岸後,豪擲10萬請眾人吃海鮮大餐。
“你海鮮過敏,就在家呆著吧,冰箱裏有昨天剩的米飯。”
三個小時後,我在朋友圈刷到家裏保姆兒子的官宣文案。
【往後餘生,攜手與共。】
配圖是他和我女友的熱吻照。
緊接著,我就收到女友的分手短信。
“振君,我爸媽還是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他們覺得你隻有初中學曆,配不上我。
而且你家裏隻是一個破賣魚的,門不當互不對,我跟你以後肯定要吃苦。”
我不禁冷笑,我隻有初中學曆,是因為我高中就去了英國留學。
其次,我家賣的可不是普通的魚,而是極品東星斑。
我飛快敲下一個“好”字,隨後打電話給酒店經理:“以後,我前女友消費都不打折了,按原價算!”
我倒要看看,這200萬的賬單,她和她的新男友掏不掏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