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跟我約法三章,婚後計生用品我要付一半錢。
可結婚五年,他體恤小青梅上班辛苦,用第一桶金給小青梅買了輛豪車。
當天小青梅就把豪車圖片發在共友群裏,笑得誌得意滿。
“男人的羊毛難薅,但竹馬的羊毛一定好薅。”
群裏小姐妹給她搖旗呐喊,我忍不住跟評大拇指。
轉頭就被踢出群,老公打來電話破口大罵。
“曉曉是我從小到大的好友,她離了婚帶著孩子,我幫她,讓她活得好點不是應該的嗎?你一天到晚在矯情什麼?!”
我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掛了電話。
一個小時後,小青梅在朋友圈曬房本。
我知道她這是在炫耀挑釁。
但我手握離婚申請,已經無所謂了。
畢竟誰說夫妻共同財產不能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