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最後一天班,合租室友說今晚她下廚,讓我嘗嘗手藝。
等我坐到餐桌吃飯的時候,才發現她用的食材是我第二天要帶回家的年貨。
“你平時工資那麼高,也不差這點吧?這麼大的龍蝦和蟹子我見都沒見過呢!今天可得好好嘗嘗。”
她一頓飯用光了全部的十二隻澳龍和大閘蟹,我來不及訂購,隻得空著手回家過年。
年後她氣衝衝甩給我一張住院單:“你買的什麼東西呀?我帶回去老公才吃了一口,就渾身起疹子,氣兒都差點喘不上來!都是你害的,趕緊賠我醫藥費!”
我翻了翻繳費單,連醫院名字都沒有,幾盒過敏藥花了6萬塊。
我當即報警起訴室友偷盜敲詐,室友被判了三年。
她老公懷恨在心,借著來收拾室友東西的時候,將我活活勒死。
再睜眼,我重生到了室友說請吃飯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