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之前,我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嬌縱千金。
8歲那年,我害怕夜裏黑。
青梅竹馬的晉王殿下不顧風浪連夜出海,為我尋得一顆舉世罕見的夜明珠。
12歲那年,我第一次來月信,弄臟了家裏禦賜的轎子。
一貫冷靜的小叔慌忙為我找來湯婆子捂著,隻心疼我以後要遭受這婦人之苦。
卻沒有一句責備。
可是三年後,真正的侯府千金歸來。
那些曾經包圍著我的溫情,卻一夜之間全都不屬於我。
被發配到軍營做軍奴的第四年,未婚夫來軍營接我。
他朝我伸出手,神色溫和道:“走吧,我帶你回家。”
短短七個字,我盼了三年。
就在他覺得我會欣喜地撲進他懷裏時,我卻雙膝跪地,朝他行了一個大禮:
“奴婢見過晉王殿下。”
四年的磋磨,讓我明白,不屬於自己的親情,最好不要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