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周年紀念日,老公將自己的小青梅帶回家中。
跟在身後的還有一個三歲的孩子。
他說要和青梅舉辦一場婚禮,再給孩子上他的戶口。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提醒他已有妻子。
他臉上掛著些許厭煩,厲聲斥責著:
“你跟我離婚不就行了,我就是給我和冉冉的孩子上個戶口而已,你能不能就別無理取鬧了。”
我這才知道,他天天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孩子。
是他和張冉冉的私生子。
不等我再說,他便當著我的麵撥通了酒店的電話。
“喂,盛世酒店嗎?一個月後我要在你那舉辦婚禮。”
看著他們其樂融融的背影,我終於死心,撥通了那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