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公司派遣我和同事一起出差。
原本我想坐高鐵過去,同事卻說自駕方便,並承諾油費她出一半。
我沒禁得住她的遊說,就同意了。
沒想到,出發時她竟還帶了個男朋友同往,他不但不出油費,還對我和車一頓吐槽。
我和她的男朋友起了爭執,同事卻駕著我的車拍照發朋友圈。
聲稱是她的車,獻愛心免費載著我,而我卻狼心狗肺對她還不滿意,還勾引她男友。
不知情的同事都認為我人品卑劣。
當我想要解釋時,同事卻攔住我說:
“我隻是想給大家留個好印象,回頭我請你吃大餐補償你可以吧。”
我不同意,爭吵間她便失手將我推下山崖。
再睜眼,我果斷掛斷了同事的電話,轉頭訂好了出差的高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