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劇組導演刁難,在大冬天赤腳下河撈道具,凍得渾身發抖時。
談了七年地下戀的明星男友,正和女愛豆在旁邊十指相扣地嬉笑打鬧。
我向他救助,他卻連個眼神都沒給我。
戲份拍完收工時,女愛豆隨口一句晚上喝點。
他就把我一個人丟在荒郊野外,準備開車赴約。
“妹妹是愛豆轉型演員不懂怎麼拍戲,我過去順便指導下。”
“我們圈裏的事,你不了解,就別過來礙眼了。”
“另外,今晚我要陪妹妹喝好,官宣結婚的事,以後再說吧。”
結婚四年,這是蕭宇笙第88次爽約向粉絲宣布已婚。
這次我沒有再鬧,淡定地回了個好。
既然他不願意承認,那也沒必要官宣了。
畢竟連證都沒領,他又算我哪門子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