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指出了妻子小助理負責的合同上的一個錯別字,玻璃心小助理便哭哭啼啼說自己隻會給公司拖後腿,吵著鬧著要離職。
一向公私分明的妻子這次卻為了安撫他,當場撤了我的職:
「我最討厭的就是你這種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上的人,想分項目的錢直說,何必搞些莫須有的錯誤。」
聞言,我卻沒再解釋,而是笑著認錯,原封不動的把合同遞了回去。
見我如此配合,妻子這才平息怒火,心滿意足地向我許諾。
「這還差不多,等這次合作完成實現財富自由,我就陪你一起環球旅遊替你圓夢。」
可她不知道的是,她再也沒機會旅遊了。
這個錯別字的合同一旦簽訂,等待她的,將會是天價賠償和一輩子的牢獄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