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門新搬來一個鄰居,進業主群當天,他發了份《望周知》。【1.我要和我家大寶兒結婚,各位以後電梯裏碰到她,不許看她,都靠著牆站,我怕她嚇著。】他還附了張大寶照片,是隻棕色泰迪。【2.我是殘疾人,在樓下開了家店,本小區住戶每日必須在我這兒消費滿10元,不然就是歧視殘疾人。】原來樓下那家工藝品店是他的?東西都是紙糊的,陰間得很。......洋洋灑灑,足足十條,整得跟規則怪談似的。我直接開噴。鄰居一聽,曬出了他的“抑鬱症”診斷證明,還質問我是哪家哪戶的,為什麼不尊重傷殘人士。見沒人再說話,他沾沾自喜。我把診斷書發給我醫生朋友,他直接回複我:“一眼假。”假裝抑鬱症吧?那把你真致抑鬱送院,我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