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兒媳婦自稱是新時代獨立大女主。
初次見麵,就給我這個未來婆婆立規矩,
“媽,我覺得既然我和林星耀要結婚了,話就得一次性說清楚。”
“第一,作為新時代大女人,我要66萬彩禮。”
“第二,全款房車加我的名字,不和你們住在一起。”
“第三,咱們家的財政大權要交給我,你和爸一會就把工資卡交給我哈。”
“第四,林星耀首先是我的老公,才是你們的兒子,所以他應該優先把我的娘家放在第一位。”
我毫不猶豫的嚴詞拒絕,結果人家轉頭就把我掛在網上審判。
我不禁笑了,這哪裏是兒子娶媳婦,分明是給我和老公找了一個活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