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歲的時候從人販子的手裏救了一個8歲的男孩。
十幾輛邁巴赫來接他的時候,他掙脫保鏢,走到我的麵前。
“這恩我一定會還,我會娶你,這句話永遠算數。”
12歲的我還懵懵懂懂,胡亂的點了點頭,回家就把這事忘了。
18年後,男孩成了鹿城的首富。
在我訂婚典禮上,他帶著一群人打傷了我的未婚夫,強行將我帶走。
他以我家人要挾我,必須嫁給他。
為了得到我,他不惜給我一切榮華富貴,可我依舊不為所動。
他得不到我的心,隻能找和我相似的替身。
沒想到替身找到了我,還把我虐待致殘。
等他來到我的身體旁,替身卻洋洋得意的對他說。
“楚城哥哥,你看我把這個學人精教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