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閨蜜楊小琴家重男輕女。
她媽要把她嫁給村口的智障,換彩禮,給她四十多歲的傻哥娶媳婦用。
我奮不顧身過去救她,反被她背刺,用迷藥迷昏之後送到她傻哥的床上。
她說,比起她的父母,她更恨我的施舍。
“既然你這麼好心,那不如就嫁給我哥,當我的嫂子,老老實實為我家傳宗接代好了。”
逃脫時,我發生意外被大貨車碾壓至死。
她卻正大光明的住進我家,打著替我奉養父母的名義,霸占原本屬於我的家產。
她靠著虛情假意幫我照顧爸媽,營銷成了大網紅,心安理得的繼承本屬於我的家產,風生水起,炙手可熱,享受著各種榮譽和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