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陵王家的獨女,偏偏愛上風度翩翩的探花郎蕭景玉。
蕭家家貧,他的阿母患上重病,每日要用參茸丸吊著。
我拿八十八擔嫁妝、五十間鋪麵,逼他娶我。
還將名下的十間鋪子送給他青梅竹馬的表妹柳如煙。
婚後,我用錢財為他通路,他步步高升,升至三品侍郎,風華無雙。
婚後無子,我將他和柳如煙的孩子納在我名下,視若親生。
十八年後,這個孩子翻臉無情,說我拆散他人姻緣,將我迷暈後親手放了把火。
熊熊烈火,借風而起,我容顏盡毀。
蕭景玉趕到將我推入懸崖,那一瞬他嗓音陰狠:“王青顏,你連柳如煙的一根手指頭都不配!”
“你已經付出這麼多,不差這最後一次了。”
我死後。
蕭侍郎風光迎娶柳如煙,琴瑟和鳴,舉案齊眉,成為京城一段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