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逆行,撞了我的寶馬。
我好心擔了全責,還帶她去醫院檢查,卻沒想到她竟倒打一耙。
“要不是我,你怎麼能得到那麼多賠償,足足八萬,怎麼說你也得分我一半吧?”
事發半個多月後,她跑來我跟前索要錢財。
“都說見者有份,你這麼有錢,可不能小氣。不就4萬嗎?還不如你每月的零花錢多呢,誰叫咱們是室友呢,我吃點虧就吃點虧吧。”
她嘴巴一張一合,說得頭頭是道。
我就納悶了。
如此無恥不要臉的事,她是怎麼做到的泰然自若、理所當然。
見我不說話,她還步步緊逼:“你這可是騙保行為,今兒個你要不給錢,可別怪我去告你,到時候你蹲局子的消息傳出來,你家臉上可沒光啊。”
騙保?
還告我?
她可真是比“農夫與蛇”中的毒蛇還毒。
既如此,那就去局子裏好好悔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