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醫院門口撿來了二十萬。
大哥的未婚妻卻在此時變了口風,原本五萬的彩禮現在提高到了二十五萬。
我勸弟弟趕緊報警,把這筆錢還回去,說不準這是別人的救命錢。
為了哥哥的幸福,母親和弟弟毅然決定用了這筆救命錢。
我反對。
母親直接將我扇倒在地,嘴裏大罵著我是個不孝女。
哥哥也在一旁辱罵我,說我不顧他的幸福。
沒過多久,警察找上了門。
母親和弟弟卻一把把我推了出去。
一致說這筆錢是我拿的。
我拒不承認,誰料弟弟直接將我從高樓推了下去。
「她這種小偷根本就是死不足惜。」
再次睜眼,丟失二十萬的人成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