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人淡如菊,自詡清高,不爭不搶,當了一輩子老好人。 她不喜我爭強好勝,野心勃勃。 外公去世,小姨搶了她的那份遺產,我為她據理力爭。 她卻說我斤斤計較,大家都是親戚,壞了情分。 小三上門逼宮,我幫她收集證據,將我那出軌爹淨身出戶,她罵我不顧親情狼心狗肺。 轉頭,將家裏的錢財拱手相讓,甚至將小三的孩子視如己出。 後來她被小三孩子放火行凶,我為救她,全身燒傷住進IUC。 我要求報警嚴懲凶手,她怪我心狠手辣,直接出具了諒解書,還將我的醫療費拿去供小三孩子揮霍。 最終,我因為未能及時治療,傷口惡化死去。 再睜眼,我回到了我媽和小姨爭奪遺產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