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那年我對青梅發誓,非她不娶。
我竭盡所能滿足她的需求,她卻愛慘了開鬼火的黃毛。
大二那年,黃毛把她騙到酒店,我拚命阻攔卻被打瘸了一條腿。
而她卻指責我毀了她的愛情,把滿身是傷的我留在了陰暗的巷子裏。
五年後我已經成為上市公司的總裁,當青梅再次出現在我麵前。
“林晨,我們結婚吧。”
結婚那晚我打開房門,床上的卻是黃毛和衣衫不整的蘇涵。
我毅然決然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卻被撞成了植物人。
當我躺在醫院病床上,她喪心病狂地笑了,拿起注射器往我的輸液瓶裏注射了毒藥。
“林晨!我要你把欠我的一切都還給我!”
重生後,回到大二那年我選擇尊重他人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