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兄長的一張紙,父母用三文錢把我賣給了村頭那個看起來窮凶極惡臉上還有一道疤痕的獵戶。
我心灰意冷,想著嫁便嫁了,這三文錢,就當抵我們生恩養恩一場,就算是嫁過去後被打死,我也都認了。
可未曾想,那凶神惡煞的獵戶卻為了我拆了我家的院子,替我向阿爹和娘親討回公道。
在村子裏流言蜚語四起的時候,他卻為我帶回了新的衣裳,我從前未曾吃過的東西,甚至在最後帶我離開了村子,搬去了鎮上享福。
後來我和獵戶日子越過越好,成了鎮子上的富庶人家,我哥卻不知道被什麼勾了心魂成了廢物。
爹娘走投無路,想來問我要錢,我拿著笤帚把他們趕出去,對他們說:“我早就不是你家人了,這錢就算給狗花,我也不給你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