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靠自己努力,買了一輛川崎。
老婆閨蜜得知消息,跑來跟我借車,說要和黑人留學生去盤山路飆車。
我知道她沒有摩托車駕照,便拒絕了。
老婆為此跟我大吵一架,說我沒把她閨蜜當自己人。
第二天,新聞報道,盤山路七輛摩托車山路飆車與大貨車發生連環碰撞,七個騎手無一人生還。
我興奮地給老婆看了新聞。
我本以為她會感激我。
她卻是冷著臉讓我跟她去派出所一趟。
閨蜜昨晚夥同黑人留學生盜竊他人車輛被抓了。
老婆把一切責任都怪罪在了我的頭上。
在閨蜜出獄後,她背著我轉移走了所有存款,給閨蜜買了房,買了車,彌補自己內心中的虧欠。
閨蜜嘗到甜頭,以我害她坐牢為由,要求老婆再給她一筆錢作為補償。
老婆猶豫一下後最終還是答應。
由於存款已經沒了,她便挪用了我用來做生意的資金。
我的公司因為資金鏈斷裂,宣告破產,我也背上了巨額債務。
那時我才知曉了一切,可惜為時已晚。
老婆哭著跟我道歉,但最終她還是在閨蜜的教唆下,跟我離了婚。
我陷入絕望,上了天台,一躍而下。
再睜眼,我回到了老婆閨蜜跟我借車的那天。
這一次,我決定送蠢貨老婆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