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十六歲的陸今安高中貢士,同年救了落水的我,並且與我定下婚約。
我對他自幼愛慕,非卿不嫁。
然而他卻與我的庶妹暗通款曲,私相授受。
十七歲那年,他高中狀元,搞大了庶妹的肚子。
我裝作不知,癡心苦等,甚至小心翼翼地為他們打掩護。
誰料東窗事發,父親大怒,做主打掉庶妹肚子裏的孩子,將她嫁到鄉下,導致她最後被家暴致死。
陸今安沒有為庶妹奔喪,我以為他忘了,於是,他在二十歲那年娶了我。
七年相守,我為他紅袖添香,洗手作羹湯,伺候公婆,成了金陵城裏出了名的賢妻。
二十七歲,陸今安官拜宰相,
終於告訴我,他記恨我害了庶妹,十年不忘!
在他的權柄下,我全家被殺,而我被扔進了慰安營淩辱而死。
再醒來,我重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