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人必須擁有獨立住所,並在簽署後六十日內完成遷出。”
我把那行字念完,書房裏安靜了幾秒。
八千萬不是要我繼續留在陸家照顧孩子。恰恰相反,陸母要求我搬出去,重新擁有自己的生活。予安的三千萬進入獨立信托,另外五千萬分成照護補償和個人贈與,全部走公證和審計流程。
許妍盯著那張紙。
“所以你是拿了錢就走?”
“我還沒決定。”
“那你憑什麼管予安?”
“我沒有說要管他一輩子。”我把協議放回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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