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結果是一個月後下來的。
貼在行政樓一樓,紅頭,黑字,蓋著學校的章。
"經查,本年度國家助學金評定過程中存在程序違規、材料失實等問題。"
"取消張昊本年度國家助學金資格,追回已發放資金,給予記過處分。"
"撤銷周明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人職務,調離學生工作崗位。"
"對學院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通報裏沒有提處分的事。
我也沒問。
那份文件,我到現在也沒見過第二麵。
通報旁邊還貼了一張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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