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貓神廟早已荒廢,隻剩半扇掉漆的木門。
我坐在門檻上,等最後一刻到來。
這裏沒有異象,也沒有誰來接我。
九命耗盡的貓妖,和普通人死去並無區別。
會冷,會疼,也會舍不得。
隻是連屍骨都不會留下。
十一點四十,聞湛給我訂的蛋糕送到了公寓。
騎手打不通我的電話,隻能聯係下單人。
聞湛讓他放門口。
“她鬧脾氣,不用管。”
門開了一條縫。
方梨把蛋糕提進去,笑著問:“她今晚要是不回來,蛋糕歸我?”
“少吃點甜的。”聞湛嘴上管她,還是替她拆開絲帶。
那是我最喜歡的榛子蛋糕。
七年來,每次吵架,聞湛都會買一個。
他以為所有難過,都能被一口甜哄好。
十一點四十五,他終於發現茶幾上的鑰匙和銀行卡。
裴川看了一眼:“離家出走標配。明早準回來。”
聞湛翻到我留下的手機,臉色沉了沉。
方梨小聲說:“絨絨姐是不是怪我穿她的睡袍?我現在就換。”
聞湛看見她赤著腳,先彎腰替她找拖鞋。
“別踩涼了。”
她穿走了我放在玄關的貓爪拖鞋。
聞湛沒有阻止。
十一點五十,我給自己梳好頭發。
小時候,聞湛每天替我紮辮子。
他手笨,皮筋總纏住頭發。我疼得掉眼淚,他就把糖塞進我嘴裏,低聲說:“忍一下,馬上就好。”
後來我們談戀愛,他還是喜歡揉亂我的頭發。
“絨絨這麼黏人,以後離了我怎麼辦?”
我當時抱住他的腰,認真想了很久。
“那我就不離開。”
原來承諾最可笑的地方,是說的人當了真,聽的人早忘了。
十一點五十五,聞湛第一次給我打電話。
關機提示響了一遍又一遍。
裴川還在旁邊起哄:“你別慣著她。這次不把脾氣治好,以後拿分手嚇你。”
聞湛放下手機,眉心擰著,卻仍說:“她舍不得我。”
很篤定。
像七年裏,我每一次回頭都成了他輕慢我的底氣。
十一點五十八,我脫下鞋,整整齊齊擺在廟門外。
口袋裏還有一張四人合照。
照片上的方梨剛加入我們,怯生生地站在最邊上。
是我把她拉到中間。
我說:“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
後來,她真的成了他們的家人。
被擠出去的是我。
我沒有撕照片,隻把它壓在鞋下,免得被風吹走。
十一點五十九,聞湛終於走進我的房間。
床鋪平整,衣櫃裏空了一半。
他拉開床頭櫃,裏麵放著這些年他寫給我的卡片。
每一張都被我保存得很好。
最上麵那張,是他十九歲時寫的:薑絨,不管你從哪裏來,我都不會丟下你。
聞湛捏著卡片,許久沒說話。
裴川倚在門口:“她故意擺給你看的,嚇唬誰呢?”
方梨也跟著勸:“絨絨姐那麼愛你,肯定舍不得真走。”
午夜鐘聲響起時,我靠在斑駁的門框上,閉上眼睛。
最後想起的,是聞湛十八歲那年站在雨裏,把渾身濕透的我抱進懷裏。
他說,絨絨別怕,我來接你回家。
今晚沒有人來接我。
也好。
我終於不用再等了。
第二天清晨,負責拆除貓神廟的工人在門前發現一雙鞋、一張照片,還有一件疊得整整齊齊的白裙。
他翻到照片背麵,看見一行字,便按上麵的號碼撥給聞湛。
此時,聞湛正把我的那塊蛋糕推到方梨麵前。
“她不吃,別浪費。”
手機響了。
陌生男人問:“請問,你認識薑絨嗎?”
聞湛垂眼替方梨擦掉嘴角的奶油,語氣仍舊漫不經心。
“認識。”
“她又鬧什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