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車過了第四個站,對麵大叔的呼嚕聲換了個調。
我從外套內袋摸出那疊紙。
程曦的行程表,出發前三天塞給我的,說是怕我記性差走丟。
七天六晚,手寫,她那筆字我認得,一撇一捺都帶點往右傾的習慣。
第一天,集合,自駕到白鶴鎮,晚飯訂的是鎮口那家土灶魚。
第二天,徒步到半山腰露營地,午飯自帶,晚上燒烤。
每一天吃什麼、住哪兒、幾點出發,全排好了,連備選方案都寫了兩套。
我一頁一頁翻。
翻到第二頁底部,準備合上。
手停了。
後麵還有一頁。
紙張大小一樣,橫格一樣,筆跡一樣。
但這頁的邊角沒有和前麵一起對齊過,是後來夾進去的。
折痕不同。前兩頁是豎著對折,這頁是橫著折了一道,再塞進來的。
我盯著那道橫折痕看了幾秒。
墨色也不對。
前麵兩頁的字寫得順,墨水均勻,是一口氣寫完的。
這一頁的墨色深半分,落筆處有個微小的墨點,像筆尖懸了一會兒才落下去。
上麵隻有一行字。
“第七個人,必須在第三天之前離隊。”
沒有署名,沒有解釋,沒有“如果”和“那麼”。
一行字,頂格寫,句號收尾。
火車晃了一下,我的手指壓在那個句號上。
第七個人。
誰是第七個?
程曦建群的時候拉了七個人,我是最後被拉進來的那個,連歡迎都沒人發。
車坐不下了。
行李箱忘在服務區了。
群裏拍照從來湊不到七張臉。
第七個人,就是我。
窗外的田還在一塊塊往後退,但我看不見了。
腦子裏就那一行字,一個字一個字地過,像那列火車碾過鐵軌的接縫。
哐當,第七個人。
必須。
離隊。
我把那頁紙從行程表裏抽出來。
拇指和食指捏著紙的上沿,指腹摩過紙邊,有一點毛——不是裁的,是手撕的。
撕掉它很容易。
揉成一團塞進座位底下的垃圾裏,沒人會知道。
我捏了大概十秒。
然後把它折起來。
對折。
再對折。
折成指甲蓋大小的方塊,塞進牛仔褲貼身口袋,就是放硬幣的那個小兜。
不撕。
我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麼。
可能是因為撕了就沒有證據了。
也可能是因為——撕了就等於認了。
“姑娘,一個人出門啊?”
我抬頭,鄰座換了人,一個穿藏青色外套的老太太,頭發梳得齊齊整整,手裏拎著一兜橘子。
“嗯,去見朋友。”
“幾個朋友啊?”
“七個。”
我說完愣了一下,改口。
“六個。”
老太太從兜裏摸出一個橘子遞過來。
我接了,沒剝。
她看了我一會兒,火車穿過一段隧道,車廂暗下去又亮起來,她的臉在明暗之間沒動過。
“一個人出門的孩子,眼神都幹淨。”
我沒接話,把橘子放進了外套口袋,跟那張車票擠在一起。
到站前十分鐘,我打開手機,沒進群聊。
點開程曦的私信對話框。
上一條消息還是三天前她發給我的語音,四秒,我沒點開過。
我打了一行字。
“程曦,第一頁太擠了,你多印的那頁,我收好了。”
發送。
對話框安安靜靜。
沒有“對方正在輸入”。
火車開始減速,廣播響了,我把手機揣進兜裏。
和那張紙,在同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