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南一家麵館落了腳。
老板是個四十多歲的胖子,看我有手藝,讓我在後廚幫工,一個月四千五,包吃不包住。
我在麵館後頭租了個六平米的隔板房,月租六百,隔壁的呼嚕聲聽得一清二楚。
我不嫌,這是我自己掙來的一方地方。
白天在後廚,我下麵、和麵、調餡,手上的活比誰都快。
晚上收了工,我不歇著,再和一盆麵,練水油皮、練開酥,水溫和醒發的時間,都記在一個小本子上。
有回陳嬸收攤,看見我案板前還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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