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哄我簽字占了補償款趕我,老地契上寫的是我名
「媽,您按個手印就行,錢我們替您拿著。」
「老宅空著也是空著,簽了字,您一家住一個月,輪著養。」
六十二萬八千塊征地補償款,我頭一張紙按了手印,當晚就被收拾進了柴房。
兒子兒媳在屋裏數著錢,女兒在門外說養不下我。
他們不知道,1988年確權那張紅本,使用權人寫的是我時香香。
哄我簽的字,抵不過紙上我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