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簽,就別想吃飯。」
我兒子把筆塞進我手裏,女兒端走我的碗。
他們逼我把房子過戶,再立遺囑,連親戚都請來作證。
沒人知道,我早約了律師,下周日下午三點到社區。
我要簽的不是遺囑。
是把房子和一百二十八萬,全捐給助老食堂。
他們越逼,我越要讓這群白眼狼當著滿街人的麵,撲個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