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那天,我的右手已經能慢慢握住筆。
周老師給我批了半天假,問要不要找朋友陪我。我搖頭,說自己能去。她看見我手裏的材料,又比:“結束以後,如果想找人說話,我在辦公室。”
我把這句話記下了。
紀任生在約好的地方等我,沒帶花,也沒拿新學的手語來做開場。
他把材料按順序擺好,逐項給我看。輪到需要簽名時,他望了一眼我的右手,拿手機問:“能寫嗎?要不要休息一會兒?”
“可以。”
我的名字寫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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