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的消息傳出去,閨蜜第二天就來了。
提著一箱牛奶,坐下就勸。
"秀琴,你哥搞投資,你不摻和不就行了?怎麼還鬧到離婚去了呢?"
她說得輕鬆,但我知道她是想安慰我。
我說:"陳國棟要給他兜底,拿什麼兜?拿我們倆的共同財產兜。"
閨蜜說:"那你就把工資卡攥緊。"
我搖頭。
"他今天轉五千,明天轉一萬,我防得住?"
我已經想得很清楚了。
離開是唯一的辦法。
閨蜜歎了口氣,沒再說話。
她打開了那箱牛奶,給我遞了一盒。
我們就坐在廚房裏,喝著冷牛奶,什麼都沒有再說。
我媽打電話來,哭得話都說不清。
"你哥好不容易有個機會,你非要鬧到離婚,你是不是要氣死我啊?"
電話那頭是她一個人哭的聲音,很冷清。
我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我爸搶過電話。
"你離了婚,這個家就散了!你擔得起嗎?"他的聲音很凶,我聽出了他的恐慌。
在他的觀念裏,女人離婚就是變成了廢人。
其實說白了,他是怕將來麻煩自己。
我公婆也讓小叔子上門,說房子是陳家的,讓我別想分。
小叔子很年輕,他說話的時候眼睛不敢看我。
他自己也知道,這條消息有多不公道。
我當著他的麵把鑰匙放桌上。
"房本上寫的是陳國棟的名字,我一分不要。"
我說這話的時候很平靜。
小叔子以為我會鬧,會哭,會纏著要分家產。
我什麼都沒做,隻是把鑰匙輕輕地放下。
陳國棟回來聽說這事,臉色鐵青。
"你真要離?"他走進房間的時候,連腳步都重了。
我說:"真離。"
他說:"你別後悔。"
他站在我麵前,看我的眼神很陌生。
我說:"我最後悔的,是沒早點離。"
協商那天,律師很吃驚。
她說:"這些共同財產都是你們多年積累的,你確定都不要?"
我確定。
她又問:"你不怕以後沒有經濟來源嗎?"
我不怕。
我還能工作,隻要有雙手,我就能活。
我隻分了八萬現金和那輛開了十年的舊車。
八萬塊錢,我一年的工資。
舊車是一輛騏達,已經換過三次輪胎。
陳國棟簽完字,沒說再見,就走了。
陳浩打電話的時候哭著和我說。
"媽,你怎麼能不要我,你怎麼這麼自私。"
他十六歲的嗓音都喊裂了。
我想起他小時候,我給他洗澡,給他講故事,陪他做作業的樣子。
現在他反而恨我了。
我沒回。
我把手機調成靜音,開始收拾行李。
我的行李不多。
三個箱子,兩個裝衣服,一個裝書。
我在這個家住了十年,但好像一點也沒有舍不得。
我把燈關了,在黑暗裏找到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