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上海的歌舞廳仙樂都有個規矩:每年除夕,少東家程少卿當眾燒一張賣身契。
契歸了火,契上的姑娘便能脫籍從良。
他包下我那晚承諾,第一個放出籠子的,一定是我這隻“金絲雀”。
可第一年,他燒了紅牌白如梅的契,救她免做別人的妾。
第二年,他救了要跳蘇州河的蘇蘇。
第三年,他把自由送給了戰死兄弟的妹妹。
他說雀兒不必陪酒,也不必唱堂會,隻要安心住在公寓裏等他。
於是我等了整整五年。
除夕前,我替他係領帶,輕聲問:“今年燒我的嗎?”
他捏捏我的臉,像哄一隻鳥:
“如梅求我救她親妹妹如蘭。你乖,明年一定輪你。”
可他忘了,過了正月我就二十五。
仙樂都的姑娘,二十五沒贖身,就要被躉去南洋。
我笑著替他撫平領口,說了聲:“好。”
我不要他替我開籠了。
也不要他了。
......
臘月十五,黃銅喇叭響遍仙樂都。
仙樂都的東家程老爺當眾宣布:“今年脫籍從良的恩典,歸白如蘭姑娘!”
掌聲從四麵湧來。
白如梅牽著妹妹上台,經過末席時,她的裙擺掃過桌角,掀翻了我的杯蓋。
“阿鶯姐姐,對不住。”
她彎了彎嘴角,腳步沒停。
往年程少卿身旁的位置是我的。
如今他低著頭,正替白如蘭扶胸前的絨花。
那朵花,我認得。
第二年除夕,他嫌鋪子裏的紅花太俗,陪我在城隍廟找了半日。
最後買了兩朵,一朵戴在我鬢邊,一朵藏進懷表盒。
他說:“等燒你賣身契那晚,我親手給你戴。”
六年過去,那朵花終於從盒子裏取了出來。
戴的卻不是我。
我端起茶喝了一口,涼水貼著喉嚨往下走,澀得我半天沒咽幹淨。
同桌幾個紅牌擠在一處,拿帕子擋著嘴,話卻說得足夠響。
“第六年了,那把火還是沒輪到金絲雀。”
“阿鶯過了正月就二十五了吧?”
“仙樂都算年紀隻往大裏算,她哪還有明年?”
程少卿聽見了。
他隻轉了轉酒杯,繼續跟洋行買辦碰盞。
散席後,我在長廊堵住他。
“把賣身契給我,我拿自己的錢贖。”
他笑了一下:“你那點錢......”
“夠贖十個我。”
他臉上的笑收了回去:“年關封賬,等正月,我親自替你辦。”
“先把契給我。”
程少卿抬手,把我領口最上麵的扣子扣緊。
他指間殘著白如梅常用的梔子香,我聞到時,胃裏發堵。
“如蘭才十四,你非要這時候跟她爭?”
“她燒她的,我贖我的,不衝突。”
“阿鶯。”他壓低聲音,“我寵你,不是讓你逼我。”
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條項鏈,金鳥籠做得精巧,籠門卻沒有鎖眼。
“還是這個襯我的雀兒。”
鏈子貼上脖頸,我打了個寒戰。
我沒再問。
第二天,我去了彙豐銀行。
鐵柵欄後的櫃員翻過存折,又推回我麵前。
“韓小姐,這個戶頭掛在仙樂都賬房名下。沒有程少東家副署,一塊大洋也取不了。”
我盯著存折上的“阿鶯”二字。
當年程少卿領我來開戶,把第一枚銀圓壓在封麵上。他說我唱來的每一塊錢都屬於我,那是他留給我的退路。
如今退路還在。
門鑰匙卻捏在他手裏。
回到公寓,我翻開記了六年的流水賬。唱戲、堂會、賞錢,每一筆都沒少。賬上的錢足夠我離開上海,也足夠程家繼續關著我。
我合上賬本。
錢不要了,行頭不要了,公寓也不要了。
這回,我隻帶走韓阿鶯。